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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16    来源: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16日

  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67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黄政〔2015〕72号),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体育产业和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群众。构建完善的体育产业服务体系,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为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和服务。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

  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新体制、机制。

  坚持互动发展。立足全局,统筹兼顾,促进体育产业和旅游、文化等产业互动融合,体育部门和旅游、文化等部门协同,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管理。完善体育市场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市场管理和服务,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健身观光、运动体验、休闲度假、体育养生和体育赛事活动为重点,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和体育旅游目的地形象,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全县体育产业规模显著增大,拓展皖南(县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示范效应,创建1—2个省级以上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和省级体育旅游产业基地;经常参加锻炼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全省领先;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县。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全面推进体育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类社会组织承担。建立健全政务管理机制,对公共体育服务业,除按国家要求继续需要提供优质公益性服务外,对能够市场化部分,坚决推进市场经营,增加市场供给,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二)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以大型公共体育场馆为核心,以乡镇级全民健身广场为重点,以村、社区健身场所为基础,完善全县群众体育活动网络。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参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开发新兴时尚健身项目,拓展中高档健身市场。

  (三)促进体育旅游消费。依托我县良好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围绕旅游发展体育产业,重点打造体验型、休闲型体育旅游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拓展产品,借助黟县国际山地车节品牌效应,依托全县登山步道系统、绿道系统、山地车骑行系统,积极引导徽黄集团、京黟公司、悦途体育旅游公司、旅行社、乡村客栈和协会俱乐部,开发适合不同群体的体育旅游产品。

  (四)打响体育赛事品牌。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专业办赛”的方式,借力权威媒体和专业机构的支持,积极打造体育品牌赛事和承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推动专业赛事发展,继续打造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加强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各类协会等单位联系,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着力提升办赛水平、培育打造品牌,进一步活跃竞赛市场,促进体育消费。争取每年举办3-5次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赛事活动,进一步打响中国黄山(黟县)国际山地车赛、格兰枫度公路自行车赛、黟县徒步露营大会、“黄山168”国际越野挑战赛、山地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品牌,使品牌赛事成为宣传黟县形象,助力黟县发展的有力支撑。

  (五)发展户外运动产业。加快推进户外运动基地建设,着力发展山地车、公路车、徒步穿越、登山、溯溪、定向、漂流、攀岩、宿营、自驾车等户外运动业态。重点规划建设登山步道系统和山地车骑行系统,将世界文化遗产西递·宏村等景区、摄影点、露营地及众多的古道、古桥、古村落等串联到整个系统中。建立完善户外运动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促进户外运动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六)拓展体育彩票市场。探索体育彩票市场发展规律,丰富营销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完善销售网点,推行标准化销售服务,稳步提高体育彩票销量。规范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在资助体育活动、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宣传体育彩票公益性,严厉打击民间私自发行彩票和代销境外“六合彩”等非法行为。

  (七)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县城、景区景点周边为重点,综合考虑全县古建筑、摄影点、山水田园风光的串联展示,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指标规定,落实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用地需求。加强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序地向公众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设施100%全覆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八)推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走、健身跑、健身气功、自行车骑行、球类运动、水上运动、登山攀岩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引导大众体育消费,不断推广武术、舞龙、舞狮、傩舞、凤舞、龙舟等传统体育项目。根据我县自然、人文资源发展特色体育产业,积极推进以场馆运营、体育竞技、竞赛表演和健身为主,体育赛事、体育旅游、体育休闲为依托的体育中心健身休闲产业园建设。着力培育健身服务业品牌形象,引导健身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健身服务业。促进体育旅游文化相融合,把黟县传统徽商文化、茶叶文化、生态文化、地形地貌、生态资源以现代手段和理念,用更加生动、立体、形象的方式加以展示。以“食,住,行,游,购,娱” 以及“文、商、养、学、闲、情、奇”为依托,为游客提供多维体验等户外休闲娱乐项目,将文化基因与运动休闲有机融合。

  三、政策措施

  (一)落实相关产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省、市体育产业扶持资金,设立并发挥黟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多渠道加大对中小型体育企业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支持体育产业发展,丰富体育产品。

  (二)大力吸引社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名牌项目和公司投资体育产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增加适合中小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支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

  (三)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加大投入,安排资金支持体育设施建设。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探索对适龄人群免费发放健身消费券和对特定人群使用医保卡健身消费政策。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进一步出台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

  (四)落实税费价格政策。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体育事业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依法享受免除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五)完善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应列入重点项目库,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和近年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增加和改造等方式予以完善。支持企业、单位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建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六)完善人才培养政策。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重视培养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加强与有关高等院校合作,探索订单式培养体育服务业专门人才。加强现有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职业培训,加强体育战线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积极引进体育产业管理与经营人才,从事体育产业相关工作。建立完善黟县体育产业人才智库,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学校、社区、乡村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健身指导工作。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鼓励各类具备体育专长的人员担当体育志愿者。

  (七)完善无形资产开发利用政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依法开发其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依法保护体育无形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提升体育产业的知识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八)优化发展环境。遵循市场规律和产业规律,重点做好体育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强化体育产业宣传,县电视台、网络等应开辟体育专栏,普及体育健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依法开发体育赛事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鼓励企业以冠名、特许、专营等合作方式赞助体育赛事,支持广播电视部门对体育赛事活动的转(直)播。加强安保服务管理,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机制,督查落实

  成立由县领导牵头的协调组织,建立发展改革、住建、国土、规划、税务、教育、人社、体育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落实配套文件,确保各项惠体强企政策落实到位。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项目和区域,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产业发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县发展改革、体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2016-2018年为投入转型阶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健身需求。加强产业结构优化,编制黟县体育事业专项发展规划,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工程。抓好潜力产业,推动体育产业向纵深发展。

  2019-2020年为配套完善阶段。重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形成体育产业发展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政策引导、标准规范、行业自律为重点的市场化管理体系。

  2021-2025年为融合提升阶段。完善专项发展规划,以建设体育旅游示范项目、示范基地为抓手,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的户外运动基地为牵引,努力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科技、医疗、电子信息等融合,促进体育相关业态的发展。将黟县打造成以体育旅游、体育赛事为主要特色的现代体育产业基地,使黟县成为全国知名的体育旅游休闲目的地。

上一条:关于印发黟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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